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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政策问答
1、事业单位为什么要进行岗位设置?
答:《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中发[2003]16号)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02]35号),对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提出了明确要求。具体来说有三个方面:
(1)推行聘用制度的需要。科学设岗是推行聘用制度的前提和基础;
(2)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的需要。是实现事业单位人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的前提和基础;
(3)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迫切需要。收入分配改革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将岗位作为确定工资的主要因素,制定岗位设置管理规定,为实施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供依据和基础。
2、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所称岗位是什么?
答:岗位是指事业单位根据其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和工作需要设置的工作岗位,应具有明确的岗位名称、职责任务、工作标准和任职条件。
3、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原则是什么?
答:事业单位要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进行岗位设置,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
4、哪些事业单位要进行岗位设置管理?
答: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经过机构编制部门批准设立的事业单位,包括经费来源主要由财政拨款、部分由财政支持以及经费自理的事业单位,都要纳入岗位设置管理。
经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各类企业所属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所属独立核算的企业,以及由事业单位已经转制为企业的单位,不纳入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范围。
5、事业单位的哪些人员要纳入岗位设置管理?
答:经费来源主要由财政拨款、现主要承担行政职能或主要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入编或待编的工作人员,都要纳入岗位设置管理。部分由财政支持以及经费自理的事业单位,经市级以上组织,人事和劳动部门办理手续的事业单位在册正式工作人员,都要纳入岗位设置管理。
6、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文件包括几个层次?
答: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政策文件包括《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国人部发[2006]70号)、《〈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国人部发[2006]87号)、行业指导意见以及《湖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意见》(鄂办发[2008]1号)、省行业部门指导意见。
7、事业单位岗位分哪几类?
答: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大类别。
8、什么是管理岗位?管理岗位包括多少个等级的岗位?现行的管理职务如何对应不同的等级岗位?
答:管理岗位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管理岗位分为10个等级,即一至十级职员。现行的部级正职、部级副职、厅级正职、厅级副职、处级正职、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依次分别对应管理岗位一到十级职员岗位。
9、什么是专业技术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分为哪三个层次的岗位?各层级岗位包括哪些等级的岗位?
答: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等级,包括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和初级岗位。其中:高级岗位分7个等级,即一至七级(正高级的岗位包括一至四级,副高级的岗位包括五至七级);中级岗位分3个等级,即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分3个等级,即十一至十三级。
10、什么是工勤技能岗位?工勤技能岗位分为哪两种岗位?各包括多少个等级的岗位?现行的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如何对应不同等级岗位?
答:工勤技能岗位指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工勤技能岗位包括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其中技术工岗位分为5个等级,即一至五级。现行的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依次分别对应一至五级工勤技能岗位。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
11、不同类型事业单位三类岗位的结构比例如何确定?
答:根据事业单位的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工作性质和人员结构特点等因素,综合确定事业单位三类岗位总量的结构比例。其中:(1)主要以专业技术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应保证专业技术岗位占主体,一般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70%,(2)主要承担社会事务管理职责的事业单位,应保证管理岗位占主体,一般应占单位岗位总量的50%以上。(3)主要承担技能操作维护、服务保障等职责的事业单位,应保证工勤技能岗位占主体,一般应占单位岗位总量的50%以上。事业单位主体岗位之外的其他两类岗位,应该保持相对合理的结构比例。
12、专业技术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如何确定?
答:按照事业单位的功能、规格、隶属关系和专业技术水平等因素,根据现行专业技术职务管理有关规定和行业指导意见确定。(1)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根据地区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水平和行业特点,以及事业单位的功能、规格、隶属关系和专业技术水平,实行不同的结构比例控制。全市总体控制目标为1:3:6。(2)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二级、三级、四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1:3:6,五级、六级、七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2:4:4,八级、九级、十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3:4:3,十一级、十二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5:5。
13、工勤技能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如何确定?
答:工勤技能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按照岗位等级规范、技能水平和工作需要确定。一级、二级、三级岗位的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比例全省总体控制目标为25%左右,一级、二级岗位的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比例全省总体控制目标为5%左右。
14、工勤技能一级、二级岗位的总量控制原则和设置领域是什么?
答:工勤技能一级、二级岗位主要应在专业技术辅助岗位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职责等对技能水平要求较高的领域设置。各地区各部门要制定政策措施严格控制工勤技能一级、二级岗位的总量。
15、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基本程序是什么?
答:事业单位设置岗位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制定岗位设置方案,填写岗位设置审核表; (2)按程序报主管部门审核、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
(3)在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限额内,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4)广泛听取职工对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的意见; (5)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由单位负责人员集体讨论通过;
(6)组织实施。
16、经核准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作用是什么?
答:经核准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作为聘用人员、确定岗位等级、调整岗位以及核定工资的依据。
17、不同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的审核权限分别是什么?
答:市(州)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报本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市(州)政府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本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县(市、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经本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审核后,报市(州)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县(市、区)政府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经主管部门初审,本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审核汇总后,报市(州)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
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审核办法,按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鄂人[2008]5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18、事业单位现有人员结构比例超过或低于核准的结构比例的应该如何处理?
答:现有人员的结构比例已经超过核准的结构比例的,应通过自然减员、调出、低聘或解聘的办法,逐步达到规定的结构比例;尚未达到核准的结构比例的,要严格控制岗位聘用数量,根据事业发展要求和人员队伍状况等情况逐年逐步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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